1. 申请人自愿向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CIC检验公司)申请检验鉴定业务服务,理解并遵守CCIC检验公司的合规要求。
2. 申请人应通过公开渠道和正当方式,以书面形式向CCIC检验公司申请业务服务,CCIC检验公司工作人员私自承接的业务不能成为申请人要求CCIC检验公司提供业务服务的合法理由。
3. 当申请人已知晓其与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的CCIC地方公司(以下简称相关地方公司)工作人员在业务服务方面存在或有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应提前告知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如申请人对前述情况确不知情,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在发现利益冲突情形时立即告知申请人并安排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回避。如发现利益冲突情形时检验鉴定工作已经开展,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有权对其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并在必要时和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开展复检工作,同时保留拒绝出具检验鉴定证书/报告的权利。
4. 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在业务服务过程中提供的各类资料涉及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申请人应及时告知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并就具体保密要求提前做出明确指示。申请人未尽告知义务时,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对由于申请人未明示保密内容和保密要求而引发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5. 申请人不得通过任何途径、渠道和方式向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工作人员输送不当利益,以获取不合理的业务服务。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发现该情形时有权拒绝受理业务申请、开展检验鉴定工作、出具检验鉴定证书/报告。
6. 申请人应确保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工作人员所到达的工作地点、环境具备必要的健康安全条件和保障措施,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监控和防范事故发生。因申请人未提供足够的健康安全条件和保障措施且协商未果时,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到前述地点进行工作。
7. 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工作人员以专业、独立、公正、忠实和勤勉的方式向申请人提供业务服务,申请人不得以滥用误差容忍等不合理原因要求CCIC检验公司及相关地方公司更改检验鉴定结果。